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蓬国评论无病女生被推上手术台,既是过

公益中国爱心救助定点医院 http://www.bdfyy999.com/guanyuzhongke/Year2018/102744.html

10月7日,医院有关问题调查处置工作组公布调查处置结果。经查,年10月4日中午,路某甲(17岁)在其同学医院就诊,医生操某某接诊、检查,诊断为宫颈赘生物,路某甲在手术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后,操某某对其实施了手术。不存在手术中签字、虚假手术(医院检查医院手术部位不是同一部位)问题。但在诊疗过程中,医院在没有监护人陪同、签字的情况下对未成年人进行检查和手术,存在管理不规范、告知不到位、医风医德不端正等问题。(10月7日新华网)

“无病女生被推上手术台”事件令人震惊和愤怒。当地通报称,诊疗过程不存在手术中签字、虚假手术问题,只存在管理不规范、告知不到位、医风医德不端正等问题。对此,我不敢苟同。我以为,该医疗事件即便不存在“虚假手术”,至少也有“过度医疗”和“强制医疗”的严重问题,而不仅仅是“管理不规范、告知不到位、医风医德不端正”而已。

医院10月5日开具的超声医学影像报告单则显示,子宫及双附件区声像图未见明显异常。既然该女生没病,当然就完全没有动手术的必要。正如其家长所认为的,是“无辜在宫颈上挨了一刀”,而医院是无中生有,为了诱导进一步治疗虚构症状。

当地的通报并没有指出该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有问题,只说“医院检查的部位”与“医院手术部位”不同,当然就可以理解为认同这个结论。既然承认该女生的子宫没问题,那么,在其子宫上动手术就必然属于无中生有的虚假手术。

从网传的医院10月4日开具的超声医学影像报告单中可以看到,其中超声提示:右侧卵巢卵泡样回声,考虑多囊卵巢盆腔积液。该院的妇科手术知情同意书上显示,小月的手术内容为宫颈赘生物摘除。

医院检查的部位是“子宫及双附件”,医院检查的部位是“卵巢”,手术部位为“宫颈”。根据医学常识,宫颈属于子宫的一部分,卵巢属于子宫附件。因此,所谓“医院检查医院手术部位不是同一部位”的说法根本不成立,医院检查(或手术)的部位完全相同,都是子宫及其附件。

既然医院检查(或手术)的部位相同,通报又医院关于该女生“子宫及其附件”没问题的结论,却以实际上并不存在的医院检查(或手术)的部位不同为由,医院在该女生子宫上动手术并非虚假手术的结论,实在荒唐得很。

退一步来说,即便根据医院的检查结果“右侧卵巢卵泡样回声,考虑多囊卵巢盆腔积液”,也不等于说有“宫颈赘生物”,岂能在没有进一步检查确认有赘生物的情况下,就贸然“摘除宫颈赘生物”呢?难道连动手术都要抱着“宁可信其有,不可信其无”“宁可动错手术,不可不动手术”的态度?这难道不是拿患者的生命健康当儿戏吗?如果这都不算无中生有的“虚假手术”,至少也是多此一举的“过度治疗”吧?

通报称,“医生操某某接诊、检查,诊断为宫颈赘生物”。此前网友提供的多份检查报告均没有反映这个结论。如果情况属实,为何操医生不把相关的报告给到那位女生?如果操医生真的确诊女生有宫颈赘生物,而且把相关报告给了她,但她故意把这个报告隐瞒,导致曝光此事的网友乱带节奏,那么,为何通报不把这个情况说清楚?为何不把相关报告也公开,以正视听?这种“清者自清”的姿态,是否也有“自说自话”的嫌疑呢?

再说,医院确诊女生有“宫颈赘生物”,是否真的严重到非动手术不可,甚至连征求女生家长意见都来不及,必须马上动手术的程度?医院确诊有宫颈赘生物,医院检查子宫及双附件都没问题,究竟谁说的正确,总不能偏听偏信吧?

此事是否属于医疗事故,医院的一面之词、一方结论。即便操医生确诊该女生有宫颈赘生物,也有误诊的可能。上文分析指出,通报并没有指出医院的检查报告结论不正确,实际上等于否认了她有宫颈赘生物。

更为恶劣的是,该事件属于“强制治疗”,医院完全不尊重涉事女生及其家属的知情权和真实意愿,诊疗过程充满了强制甚至强迫的意味。

据该事件的爆料者微博网友“

秦观四海”称,该学生家长反映,其孩子路某甲在家浏览网页时,弹出一个医院的医生咨询窗口,路某甲刚好身体有点不舒服,顺便点击咨询一下,对方没有回答她咨询的问题,而是不断地,多次邀请她到医院检查。也就是说,医院的医生从开始就比较强势。

医院后,一个姓操的医生开了两个检查单,并示意护士将她带到手术室继续检查,但操医生直接给她做手术。路某甲以为是例行检查,浑然不知是在做手术。手术中途医生停下来让她签手术同意书和费用单。

虽然通报称“不存在手术中签字”,但并没有否认是在手术室里签字。如果真是手术前就告知女生并征得其同意,又怎么可能在进入手术室之后才签字?

路某甲感觉不对劲,要求下手术台给家长打电话,但遭到医生的制止。在该女生身上钱不够时,医生让其打电话借钱,在花呗上借款,签订欠款单。以上情节,通报均不否认,可以理解为默认。

路某甲的同学觉得她借钱的金额较大,且语气惶恐焦躁,以为是遭到了绑架,所以告诉了她家长。医院后,当即质问医生:孩子现在未成年,是学生,做这么大手术为什么不通知家长?孩子要给家长打电话为什么不给打?为啥把孩子弄到手术台上中途让打电话借钱?为啥诱导孩子在花呗上借款,难道家长没有钱给孩子看病吗?手术同意书为什么不再手术前签订?为啥家长没签字就给孩子做手术?

家长质疑的以上诸多问题,通报中除了说一句“不存在手术中签字”,基本上都没有否认,而是称之为“管理不规范、告知不到位、医风医德不端正”。连强制医疗、过度医疗,都能轻描淡写地说成“管理不规范”“医风医德不端正”,连刻意对家长隐瞒未成年子女手术,并阻止孩子联系家长,都能轻描淡写地说成“告知不到位”,实在令人无语和失望。(文/李蓬国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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